
父親有一本聖經,是圖中那位鄭女士送的,聽說那時她對我父很有好感。她與旁邊兩位英女都是傳教的。父親沒有因此信主,那本古舊的聖經倒還是一直留著。
小時那些教友晚上會在學校的一間用來做乒乓室的地方聚會,夜裏傳來歌聲:“來信耶穌,來信耶穌,來信耶穌現在……”不過我從沒去聽牧師布道。二姐是常客,被牧師說的一個聖經故事感動,後來成了虔誠的教徒。
她告訴過我那個讓她非常感動的故事,我聽得一頭霧水,不知從何感動。由此而知,一個人到了要感動的時候,無論你跟她說什麽,她都是會感動的。
那時家裏有很多教會給的小冊子,印象深刻的是漫畫中一個瘦瘦的好像吸毒的男子處於黑暗之中,而相信主,他眼前就會有一道樓梯,上面是一道充滿光的門。瘦子就這樣手腳並用爬了上去……。
有一次我問大姐,世界上有沒有神?她說有。我又問,神在哪裏?她說,神跟住每一個人。她睿智的答案讓三年級的我過了一個恐慌的夜晚。在燈光不是很亮的短短的回家路上,我一個人一路狂奔一路回頭,到底誰跟住我呀?嚇得半死。
小弟念小學時差不多每個星期日都跟鄰居的孩子一起到教堂做禮拜,可是他醉翁之意不在神,而在做完禮拜後的免費餐飲。
念書的時候看完一本厚厚的英文書,書名是GOD。只記得它的結論是,我們要識字是為了要讀懂聖經。雖然我識字,也曾經很努力地要讀聖經,可是百經不侵,我只是喜歡耶穌。去過教會幾次,還洗了禮。在水泡過了,可是我沒有重生,我向往的光沒有出現。
聚會對我來說是折磨,我的左耳膜不太好,大家的歡樂歌聲令它滋滋作響。當時我哀傷的世界與他們狂熱的歡樂格格不入。他們超愛贊美主。我記得那邊有個女孩子的名字叫陳贊美,我不明白她父母怎會給她取這樣的名字。後來我能躲則躲,躲到沒有人再找我去教會。
至今,填表格時我還是乖乖地在宗教一欄填上基督教,不然好像很對不起主耶穌,畢竟祂在我的暗夜給過我依靠,與我同在。
